佛山调查公司: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规判定有哪些
一、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规判定有哪些
婚姻破裂时房屋产权分配有标准。婚前一方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,属个人财产。婚后购房一般为夫妻共有,平均分配,但有证据是个人资产或有约定则不同。因伤获赔费用所购房为个人财产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二、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怎么交
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依房产价值定,原告先付,法院判决最终承担方。房产价值1万以下收50元,1万至10万收2.5%,10万至20万收2%,依此类推。法院按案情和法规核算收费金额。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三条
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1.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
2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
3.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
4.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5.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
6.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
7.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
8.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;
9.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纳;
10.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(二)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.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2.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。涉及损害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3.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(三)知识产权民事案件,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;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。
(四)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。
(五)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.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;
2.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。
(六)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,异议不成立的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(二)项、第(三)项、第(六)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。
三、离婚房产分割按照什么价格办理的手续
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中,房产价值确定方式如下:双方能协商一致,按商定价格;协商不成,可能参照市场估价均值或专业评估机构结果。评估会综合房屋位置、面积、年限和市场行情等因素,确保价格公平合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常规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: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,通常认定为其个人财产。若房产是婚后购买,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,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均等分割。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购房款是其个人财产,或者夫妻之间有关于房产归属的书面约定,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定。另外,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购置的房产,属于个人财产。